中國此次大規?!袄l限電”是在國際石油、天然氣和煤炭市場的供應突然收緊的背景下發生的。中國是全球最大的能源進口國,因此,國際能源市場的供應緊張確是其電力短缺的一個原因。然而,中國此次用電短缺并不僅僅是由于國際能源供應的動蕩造成的。
雖然需要更多的數據和分析來確定中國本輪停電的根本原因,但專家們已經指出了幾個潛在的驅動因素,不同省份的驅動因素不同。這些因素包括:
-電力市場不健全。這意味著發電廠無法傳遞或對沖上游上漲的燃料成本,從而不得不在“越運營越虧損”,和“不運營”之間做出選擇。
-煤炭供應短缺。這主要是由于國內限產和進口限制造成的。
-全球價格上漲。這刺激了工業和制造業產出,導致電力需求快速增長。
-中國政府對各省的能源消耗和強度的“雙控”目標,導致一些省份采取了限電措施。
-一些省試圖“攀登碳排放高峰”,導致一些省份在全國碳排放達峰前試圖擴大工業產出。
這使中國政府面臨一個兩難選擇:是堅持控能降碳的環境政策、推進電力市場改革、減少經濟對重工業的依賴,還是回到以前的以燃煤發電、高耗能工業、政府主導電價為主的經濟增長模式,寄希望于后者能夠緩解當前的電力短缺和經濟增長的制約因素?
在這種困境之間徘徊需要“對癥下藥”,仔細診斷并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以平衡短期調整和長期結構性改革。最近的政策行動表明,中央和一些省級政府正在采取更加平衡的方法。10月,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NDRC)采取措施保障煤炭供應,同時擴大電力市場改革,允許燃煤電廠將更多成本轉嫁到消費端。9月,廣東省重申了限制重工業產出增長的承諾,以確保在實現環境目標方面取得進展。
作為這一攬子平衡政策的一部分,有另外三步可以幫助解決導致電力短缺的系統性問題,同時保持中國向低碳經濟轉型,以及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勢頭。
一是中國要繼續實現能源供應多元化,加快向非化石能源的轉變。目前,這些非化石能源的燃料成本已經降到很低,雖然短期內增加煤炭產量可能是確保充足的冬季能源供應的必要條件,但在中短期內,擴大國內煤炭和天然氣的產量不一定會進一步降低能源價格。與其他國家一樣,中國當前應對能源短缺的解決方案應該是增加對非化石能源的投資和部署,而不是加大對未來十年內即可能產生“擱淺效應”的煤炭和其他化石燃料資產的投資。
中國最具發展潛力的非化石能源是風能和太陽能。在近期煤炭價格上漲之前,風能和太陽能技術以及支持它們的電池存儲的成本已大幅降低,其資源成本已經可與中國部分地區的煤炭發電成本比肩競爭。風能、太陽能和電池的建設時間相對較短,這意味著它們可以快速部署。但更大規模地部署風能、太陽能和儲能——與2020年每年120吉瓦的速度相當或更快——將需要解決土地使用問題,并建立市場機制來幫助最大化這些資源的價值。
二是深化電力批發市場和零售定價改革,使中國電力系統能夠更靈活地應對燃料價格沖擊,更好地整合非化石能源。國家發改委7月發布的關于分時定價機制的通知有助于改善電力供需,10月份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其核心是建立起了“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對于深化電力市場改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下一步的電力市場改革仍需要三個關鍵因素,以進一步支持電力市場的靈活性、以及使電力供應更為多樣化。這三個關鍵因素是:煤炭價格的變動更全面轉嫁給消費端;更多的有助于生產者或消費者管理煤炭價格風險的方式,以及允許非化石能源發電和儲能參與電力供應市場。
三是發展區域電力市場,讓產能過剩的省份向缺電的省份供電。2021年1月至8月,中國火電廠(其中大部分為燃煤電廠)的平均利用率為52%,相對較低,這表明中國有足夠的發電裝機滿足其電力需求,但克服省間電力交易壁壘對于緩解當前和未來的電力短缺非常重要。從長遠來看,充滿活力的、區域性甚至全國性的電力市場也將有助于增強中國電力系統對氣候變化的適應能力。
最近的大面積限電事件并不表明中國應該改變其發展低碳經濟和能源轉型的方向。相反,停電現象恰恰表明,將經濟增長擺脫對高排放、高能耗的行業的依賴、以及建立更為靈活、更利于支持清潔能源的電力市場,是避免未來電力短缺和價格波動的關鍵。隨著全球減排框架在《巴黎協定》的基礎上的逐漸確立,可再生能源發電將會為中國提供鞏固國內能源安全、并加強其全球領導地位的機會。
來源:能源雜志